县国土局:
兹有我乡慈佛寺村,建设25户户级3K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,经过各级领导指导批准及相关技术员建议,现使用慈佛寺村大庙组,占地面积1.7亩左右,请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家相关国土政策予以备案。
妥否,请批示。
彭塔乡人民政府
2016年7月28日
2016-09-22 20:12:14 返回列表
县国土局:
兹有我乡慈佛寺村,建设25户户级3K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,经过各级领导指导批准及相关技术员建议,现使用慈佛寺村大庙组,占地面积1.7亩左右,请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家相关国土政策予以备案。
妥否,请批示。
彭塔乡人民政府
2016年7月28日